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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調整購普通住房契稅标準 首購小戶型繳1%

[ 信息發布:jqfdc | 發布時間:2008-11-07 | 浏覽:1830 ]

  [提要]契稅新标準: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繳1.5%,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繳1%。個人購買符合普通住房标準住房的(de),按照成交價格的(de)1.5%征收契稅。

日前,天津市普通住房價格标準及相關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。經市政府批準,市地(dì)稅局、市财政局及市國土房管局共同制定了《關于調整本市普通住房價格标準相關稅收政策的(de)通知》。

契稅新标準: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繳1.5%,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繳1%。個人購買符合普通住房标準住房的(de),按照成交價格的(de)1.5%征收契稅。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(含90平方米)以下普通住房的(de),暫按照成交價格的(de)1%征收契稅。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的(de),按成交價格的(de)3%征收契稅。對個人将購買不足5年(nián)的(de)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(de),由按銷售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調整為(wèi)按銷售收入減去(qù)購買房屋的(de)價款後的(de)餘額征收營業稅。